新浦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近日启动。凡是新浦区居民有关保障性住房、物业等方面的业务或者投诉申告,都可以直接到该中心办理。这是新浦区政府、区住建局以人为本、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利民举措。
该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位于海连西路花卉市场院内。中心服务范围包括:保障性住房申请和审核、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及资质审核;住房保障、房地产、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;同时还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投诉和来访接待等业务。
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启动后,市民不必像以前那样跑到社区、街道或房管部门去办事,而是通过服务中心这条绿色通道,接受“一站式”服务,只要材料齐全,在服务中心大厅内就可以办理好相关的全部手续。
据了解,新浦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严格执行申请、审批和公示制度,规范审批程序,严格落实“三级审核、两轮公示制”,严把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关。在住房保障申请上与各个街道办事处之间加强上下联动,加强与上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,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有关信息的上传以及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。同时,积极推行“货币直补、购租并举”的经济适用房、廉租房并轨改革,到今年年底,全力实现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“应保尽保”目标。
今年,新浦区出台了住房保障新的范围和标准。一是将保障范围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上年度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7500元的低收入家庭;二是将保障准入条件从“申请家庭为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”扩大到“申请家庭为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”;三是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从“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”扩大到“人均住房保障建筑面积15平方米”。2011年计划补贴的户数也由原来的215户,提高到现在的600户。审查部门由以前房管部门一家扩大到了社区、街道办事处,使申请廉租住房补贴更加公开、公平和透明,确保困难群众公平享受公共资源。
为方便新浦区居民申请廉租保障住房,改变以往那种每年一次且只有短短十几天集中受理申请的模式,从今年下半年起,服务中心将常年受理居民的申请,实行每月集中审批、公示一次的新模式。
届时,新浦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还将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,方便市民联系、咨询和办理相关的事务。